人工智能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

发布时间:2025-11-05 浏览量:319

一、开题条件

根据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》(沪交研〔202356号)的有关规定,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进行。参加开题报告时,硕士生应已基本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,GPA不低于2.7


二、开题流程

1、学生申请:第二学年第一学期121日前,学生登录“我的数字交大”系统(my.sjtu.edu.cn)提交论文开题申请,填写并上传本人签名的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》

2、院系初审:教务老师完成院系初审。

3、导师审核:导师在“我的数字交大”系统(my.sjtu.edu.cn)里审核学生信息确认,对学生表现进行评价,指定秘书人选(可为教工、博后、导师自己)。

4、开题安排:

1)导师:组织至少3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。

2)秘书:在“我的数字交大”系统(my.sjtu.edu.cn)执行操作,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,输入专家组人员信息(如有专家为校外人员无法录入,可以系统代录为课题组其他老师),提交后将自动发送邮件告知学生。在“考试安排”步骤页面右上角导出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评审表》,用以记录开题报告会上的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。

5、开题报告:学生在开题报告论证会上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。学科专家组应对报告人所选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,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。秘书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。

6、结果录入:由秘书执行,建议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1231日前完成录入及上传意见和签名完整的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评审表》(其中“院系意见“处无需填写)。本环节内容学生不可见,所上传材料仅用以存档、备查。

7、院系审核并归档:院系确认考核结论,教务老师审核并归档。
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学生有挂科课程暂缓开题,课程通过后且导师同意后再进行开题;专业基础课如有课程未修满暂缓开题,待课程修完且导师同意后再进行开题。

2、原则上所有学生均应参加学位论文开题。无法按期参加者,须在系统上申请推迟,说明具体推迟原因,并在“补充材料”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。未参加又未申请推迟参加并获准的,视为当次不通过。

3、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,可在下一学期再次申请开题;两次开题均未通过者,由院系考核小组基于学业考核作出“应予退学”的建议。


学生上传用表:

论文开题报告-Thesis+Proposal 

秘书存档用表(此模板仅供参考,请于流程系统中下载):

论文开题评审记录表-Thesis+Proposal+Review+Form